1. 上海私房出租,在上海市区怎么租房性价比最高?
首先谈到租房,在大都市生活中很多觉得如果寻找性价比较高的房子租,我觉得找房子首先得从适合自己的生活需求说起,也应该建立在这个基础上再进行他项条件的对比。
如果在适合条件的基础寻找高性价比的房子,个人给出建议就是选择租房时间比货比三家更重要,可以选择反季节租房,就是房屋租赁市场淡季的周期内租房,房租也会相对应便宜些,等合同期满再续租时市场还是一样处在淡季周期内,房东对租金的期望值也不会过高,租金也能得到相应的优惠。希望对各位看官有帮助。
2. 上海太平洋房屋怎么样?
在上海太平洋应聘的时候,说前三个月4000元保底工作,工资还没发一个月,到了第二月说考勤没通过,发工资扣除了1300元,安居客扣了700,气的我要吐血,我直接辞职不干了!……还有住宿费200押金,过两个月说,必须要本人去上海太平洋拿退回的住宿费,简直就是抗人,明摆着不想给钱,进了太平洋就一个套路,我们每走的一步都会套死死的,让别人打官司都没有撤,太平洋就是一个抗人的地方,强烈建议一定不能去太平洋上班 !每天从上午8点起床,到晚上12点才下班,起比鸡早,睡的比狗晚,一个扣除1300,扣除700安居客只剩下2000元,还要吃饭,住宿,还要倒贴进去
3. 上海租房哪个网站比较靠谱?
58和赶集也是有靠谱的,只能说平台不同,发布的人群也不同。 58和赶集这上面,有一部分是房东自己发布的,为了省去中介费,这种的你可以电话联系问一下是不是房东自己,是的话可以约见面,这种确实可以把中介费省去。 但是58和赶集上面也有一部分是图片和事实不符合的,这种你要自己分辨。 比较常规也较靠谱的,就是找中介。房源信息可靠,图片真实,价格都标的清楚,但是会有中介费,现在一般中介费都是双方各35%。 现在中介比较常见的链家,我爱我家,中原,Q房,都还可以,他们的APP上面看房子也方便。 现在年轻人比较流行的还有就是自如这种,房子装修都还可以,然后是合租,就是一个人一间房间,但是会有人帮忙打扫,东西坏了打个电话就有人来修,基本不用自己操心。这种房租会较高,但是住的舒心。 看你想住什么样的,房租承担多少。 祝顺利。
4. 上海房屋租赁备案是否需要交税?
办理上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时候是不需要缴税的,税收是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租赁房屋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按所得额的20%收取。 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十四条 房屋的租赁期限由租赁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且不得超过二十年。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且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当事人对房屋租赁期限没有约定,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终止租赁关系,但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书面通知承租人。公有居住房屋的出租人不得终止租赁关系,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变更合同由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5. 上海有些老小区6层房屋加装电梯困难?
这个问题我是这样认为的,上海的公有住房大多数是多层以前造的都是6层楼没有电梯的都是靠人走上楼的,然而社会要发展出现了人老龄化大多数人进入老年行列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事实问题人老了百分之90以上老人要在家里养老你没有电梯老人上下不放便到医院看病或到下面锻炼一下身体实在没办法下楼,事实摆在了我们面前我们怎么去解决这个是长期有复杂的工程,要摆平全楼居民都同意要做好多细致工作,最难做一楼居民要同意这个事情还是比较麻烦老百姓迫切希望装一部电梯有钱没有地方用,这个事情还是请有关部门来解决靠老百姓自己来解决基本上无望。随着时间推移这个事总归会解决的大多数人会想通的。
6. 大学生实习的时候住哪?
大学生实习一开始到一个地方,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安排住宿问题:
1. 学校提供的住宿:有些学校会为实习生提供住宿,可以先向学校咨询。
2. 租房:可以通过房屋中介或者网上房屋租赁平台租房,需要提前了解当地租房市场情况,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细节。
3. 宾馆或酒店:可以选择住宿条件较好的宾馆或酒店,但费用较高。
4. 同城亲友:如果有在当地的亲友,可以向他们借宿。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了解当地的住宿情况和租房市场,以及了解自己的实习时间和工作地点,以便更好地选择住宿方式。
7. 上海公租房转让规定?
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可以进行承租权(即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主要是独用成套公房,不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但可同步进行政策购房和上市交易。公房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应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由受让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公房的转让和交换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另外,下列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
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
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的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
三、产权不明晰的;
四、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的;
五、依法代管或需要落实政策的;
六、已列入户籍冻结范围的;
七、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八、列入本市危棚简屋改造或者住房成套改造计划的;
九、其他依法应当由出租人收回的。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出租人应当同意承租人进行房屋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
承租人欲将不可售公有住房(即现未纳入本市可出售范围的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须符合本市关于公有住房差价交换的有关政策规定,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使用权房转让”(但独用成套的使用权房禁止转让)。承租权转让一般应有如下几个步骤:
一、签订合同。承租人转让前应征得同住成年人书面同意,在与受让人洽谈有关转让事宜后,签订《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
二、办理征询。承租人应持《租用公房凭证》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征询表》,向公有住房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进行征询,出租人或物业公司应自收到征询表的七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三、办理审核。双方当事人订立上述转让合同后十日内,应持转让合同、租用公房凭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承租权转让审核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取得出租人或物业公司的征询意见之日起十三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四、办理存款。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的受让方应持双方当事人已签署并由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盖章的《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及当事人身份证证明,以转让方的史义到指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存款手续,银行收款后,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承租人凭此向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准予公用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
五、办理变更租赁关系。双方当事人应自取得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持通知书、原租用公房凭证和当事人户籍证明等材料,向出租人办理公有住房租赁关系变更手续,换领《租用公房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