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浙江生育津贴补发是怎么回事?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产假天数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补发生育津贴,具体发放办法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一)2021年11月25日起,第一次生育的,单胎顺产按158天计发生育津贴,双胞胎和三胞胎顺产按188天计发生育津贴,难产(含助娩产、剖宫产,下同)增加15天。第二次及第三次生育的,顺产按188天计发生育津贴,难产增加15天。
(二)2021年11月25日前生育且当天尚未休完产假人员,按新办法规定天数计发生育津贴。
二、发放办法
(一)符合上述计发标准要求,新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按上述标准发放给参保人员生育时所在单位。
(二)符合上述计发标准要求,已申请生育保险待遇且已按原标准计发生育津贴的人员,补发的生育津贴发放给参保人员生育时所在单位。
2. 浙江未婚生育最新规定?
可以生,没有结婚证也是可以生小孩的,但有两个方面的影响:
1、在生产方面会因为无法报销多花一部分钱。
2、在户口问题上有一些阻碍,因为没有结婚证就办不了准生证,这就会影响到后续的户口问题,并且未婚生育不符合国家计生规定,属于违规生育,所以部分地区会对这样的小孩征收社会抚养费。
3. 浙江产假延长了生育津贴也延长吗?
为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形势,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也就是说,这一波福利,很快就可以享受了!
新修改的《条例》延长了妇女产假,增设了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
为了更好地保障生育妇女的身心康复,《条例》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
宝妈们休产假,宝爸们可以休15天护理假。同时,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还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
《条例》还为独生子女们留了时间照顾父母。如果你是独生子女且家庭老年人年满60周岁,每年就可以享受5天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
休假期间,工资谁来发?
《条例》规定,男方护理假、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孩子已经出生,怕赶不上这波福利?
《条例》实施后,产假尚未结束的,按照本决定规定的产假期限予以顺延。
普惠性托育服务
助力解决育儿后顾之忧
这一波福利可不止是假期。养娃成本高,托育服务贵,是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为减轻育儿压力,这次《条例》修改还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托育服务。
为减轻家庭育儿压力,《条例》要求政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婴幼儿照护、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等资源。同时明确规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的具体办法。
《条例》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对提供托育服务的用人单位给予补助。同时,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对三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家庭给予育儿津贴、托育费用补助。
《条例》还规定,公共设施、商业综合体、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及其所在的园区、商务楼宇等,应当充分考虑公共场所面积、人流量、母婴逗留情况和用人单位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人数等因素,建设和完善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这些人受到贴心关注
本次修改充分考虑了特殊群体的需求,充分体现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责任担当。
为实现孕产妇权益保障全覆盖,《条例》规定,女方因无业、失业、灵活就业以及其他非应保未保原因未能享受产假和生育津贴待遇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具体对象和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保障也是重点之一。《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同时,明确应当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活照料、养老陪护、医疗保障、精神慰藉等方面提供帮助。
4. 浙江独生子女补贴2023年领取条件?
根据目前了解的信息,浙江省在2023年的独生子女补贴领取条件可能包括以下要求:1. 申请人需为浙江省户籍的独生子女;2. 父母或监护人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年龄限制;3. 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可能会作为领取补贴的参考条件之一;4. 可能需要提供符合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户口本、身份证、收入证明等。请注意以上条件仅根据目前了解的信息进行推测,最准确的资讯可以通过查询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咨询渠道获得。
5. 2021年浙江丽水产假多少天?
128天。根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6. 浙江无怀孕准生证如何办?
1、拿夫妻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男方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2、一般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事处或公司的人事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如在外地务工,必须回家才能办理。男女双方婚后应当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拿着结婚证把婚姻状况未婚的改成已婚,以方便准生证的办理。
3、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国家专门有政策,方便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证,详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办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所在地配合。另外,也不存在一个地方“指标”满了,不给办理生育服务证。
7. 2021年浙江目前出生人口有多少人?
浙江全省共有家庭户25008606户,集体户1872244户,家庭户人口为58830838人,集体户人口为573675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5人。
民族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62349874人,占96.5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217714人,占3.43%。
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3680008人,占52.16%;女性人口为30887580人,占47.8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04
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681781人,占13.45%;15-59岁人口为43813123人,占67.86%;60岁及以上人口为12072684人,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566349人,占13.27%。